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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旅委:
我委已于2016年和2017年发出《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台县关于加快推进全域旅游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天政办发〔2016〕87号〕和《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域旅游发展若干意见的补充意见》〔天政办发〔2017〕70号〕,针对A级景区村创建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现就有关事项进行补充通知如下:
一、旅游厕所
1.一个创建村原则上最多补助两个旅游厕所,且要求其中一个达到2A级标准以上。验收合格的,新建厕所每平方米补助2000元,装修改造升级的厕所每平方米补助1000元。
2.乡镇(街道)旅游办负责,对厕所设计图纸进行预审,并汇总至旅发委进行备案。旅游厕所建设要严格参照《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18973-2016)及《旅游厕所建设标准说明书》,男女厕位比例不大于2:3,建筑面积原则上不超过100平方米。
3.旅游厕所的标牌由各村自行制作,结合自身特点,选择合适的材质、样式,避免同质化。标牌文字及翻译由旅发委统一提供。
二、旅游停车场
旅游停车场要求选址合理、大小适宜、标线清晰、标牌标识规范,面积过大的按照认定面积发放补助资金。
三、游客中心
1.游客中心可利用已有设施进行改造,核心景区内的游客中心可兼作景区村庄的游客中心,游客中心建成投用后实行专人管理,常年开放。
2.3A级景区村庄的游客中心要求功能独立、业态多样。
四、植物景观
1、村庄美化应避免大量使用园林景观树种,建议优先考虑地方特色植物。
2、乡村旅游点、通景公路沿线连片打造植物景观的,要求在年初上报种植计划。形成景观后,由旅发委会同农业局、林特局进行实地走访和面积认定,达到景观效果的,方可享受补助政策。
天台县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8年7月6日